4月25日起,广州正式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


从4月25起,广州市将正式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。据了解,该项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起已经在北京、天津等16个城市试点;广东、海南等12个省(区)作为第一批推广应用省份自4月25日起实施;河北、山西等其他15个省(区)将作为第二批推广应用省份于6月20日起实施,实现全国全覆盖。
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,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、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,为机动车所有人、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。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,将更加便利群众、企业申领、出示和使用。
申请人注册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(www.122.gov.cn)或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,即可查看、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。车辆办理注册、转移、变更、年审等业务时,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后,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。
对在检验有效期内、纸质凭证丢失或损毁的车辆,可直接查看、下载、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。对于6年内免检车辆,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领检验标志的,纸质凭证由申请人自主选择是否申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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